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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衛生福利部、各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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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保險-- 喪葬津貼 申請期限:5年內
資格: 於保險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死亡或失蹤經法院裁定死亡宣告者 給付標準: 死亡當月投保金額
普通傷病-- 喪葬津貼15個月
職業傷病-- 喪葬津貼30個月參考文章 https://www.bli.gov.tw/0006759.html 其餘申請方式及注意事項等等詳細規定請至勞保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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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險-- 喪葬給付 申請期限:5年內
資格: 於65歲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期間)死亡 給付標準: 死亡當月投保金額-- 喪葬給付5個月
參考文章 https://www.bli.gov.tw/0013615.html 其餘申請方式及注意事項等等詳細規定請至勞保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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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 本人死亡給付 申請期限:5年內
資格: 無遺屬者 -- 在保險有效期間內死亡
-- 退保於領取失能年金給付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內死亡
-- 保險年資滿15年,且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2項各款所定請領老年給付資格,於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者。 有遺屬者 (遺屬津貼) -- 於98/1/1前有保險年資者且在保險有效期間內死亡 給付標準: 喪葬津貼 (含死亡當月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 有遺屬者:喪葬津貼5個月。
-- 有遺屬或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津貼條件:喪葬津貼10個月。 遺屬津貼 (98/1/1前有保險年資者) 普通傷病--
保險年資合併未滿1年者,遺屬津貼1次發給10個月。
保險年資合併1年~2年者,遺屬津貼1次發給20個月。
保險年資合併已滿2年者,遺屬津貼1次發給30個月。
職業傷病--
遺屬津貼40個月。參考文章 https://www.bli.gov.tw/0004840.html 其餘申請方式及注意事項等等詳細規定請至勞保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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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 家屬死亡給付 申請期限:5年內
資格: 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於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 給付標準: 其家屬含死亡當月前6個月之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
父母或配偶死亡:3個月。
年滿12歲之子女死亡:2.5個月。
未滿12歲之子女死亡:1.5個月。參考文章 https://www.bli.gov.tw/0004840.html 其餘申請方式及注意事項等等詳細規定請至勞保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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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喪葬補助 申請期限:1年內資格: 就養榮民亡死亡,且實際負責殯葬事宜之遺囑執行人、家屬等皆未申請政府之喪葬補助。 給付標準: 最高不超過台幣4萬元。
參考文章 https://www.vac.gov.tw/cp-2112-4110-1.html 其餘申請方式及注意事項等等詳細規定請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網站查詢